44118太阳成城集团12.9表彰大会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评优评先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44118太阳成城集团 时间:2015-11-30 点击数:

各辅导员:

为了增强老员工集体观念和团队协作意识,激发员工创新、进取、探索的精神,营造健康向上的班级风气和浓郁的学习氛围,按照《员工手册》“员工奖资助办法”的相关规定,学院2014—2015学年度系级评优评先评定工作全面启动,请各辅导员按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1、成立44118太阳成城集团员工奖励、评定工作小组,负责本系员工奖励的评定工作,系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系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团总支书记、员工干事、教学干事和全体辅导员为成员的员工评定工作小组,负责本系员工奖励的评定工作。

2、各班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和不少于10%的员工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员工奖励的评议工作。

二、奖项设置

系级荣誉称号:

1、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

2、先进个人: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三下乡先进个人。

三、评选标准

(一)先进班集体

1、评选条件:

(1)全日制普通类高职员工班级,大二、大三年级。

(2)班风正。班级员工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老员工行为准则”,文明礼貌、尊师爱校、爱护公物、团结互助,积极参加各种健康的活动,学年内班级无人受处分,每学期旷课人数低于5%。

(3)学风浓。学习目的明确,积极开展学分建设活动,学风优良,学年班级重修人数低于20%,学年班级期末考试一次性通过率(不算补考)在60%及以上同时按照班级平均绩点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学年班级职业素养与职业发展学分达标率在50%及以上同时按照班级平均职业素养与职业发展学分从高到低依次选择。

(4)班团干部发挥作用好。班团建制健全,班干部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中起好带头作用,密切配合辅导员,能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作风严谨,干部无违纪现象。

(5)班级员工生活习惯好。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两学期文明寝室率在50%及以上,能有效组织员工参加体育锻炼。

2、评选比例:按参评班级总数的10%评定。

3、奖励方式:奖金(400元)

(二)三好员工

1、评选条件:

(1)全日制普通类高职大二、大三年级员工;

(2)热爱祖国,热爱学院,关心国家大事,政治上积极进取;

(3)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友爱,诚实守信,为人正直;

(4)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以律己,无违纪记录,所在寝室两学期均为文明寝室;

(5)学习目的明确,热爱专业,学年学分平均绩点达到3.0及以上,无补考科目;

(6)学年职业素养与职业发展学分达到12分及以上;

(7)积极参加各类活动,体育成绩达标。

2、评选比例:按员工人数的1%评选。

3、奖励方式:奖金(100元)。

(三)优秀员工干部

1、评选条件:

(1)全日制普通类高职大二、大三年级员工;

(2)热爱祖国,热爱学院,关心国家大事,政治上积极进取;

(3)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友爱,诚实守信,为人正直;

(4)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无违纪记录,所在寝室两学期均为文明寝室;

(5)有团队合作精神,有组织号召力,作风踏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6)学习目的明确,热爱专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学年学分平均绩点达到2.5及以上,无重修科目;

(6)学年职业素养与职业发展学分达到12分及以上;

(7)积极参加各类活动,体育成绩达标;

(8)担任员工干部,积极为员工服务,履职优秀。

2、评选比例:按员工干部人数的6%评选。

3、奖励方式:奖金(100元)。

(四)三下乡先进个人

1、评选条件:

(1)全日制普通类高职大二、大三年级员工;

(2)热爱祖国,热爱学院,关心国家大事,政治上积极进取;

(3)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友爱,诚实守信,为人正直;

(4)在2015年暑期期间参加三下乡实践活动获得相关材料证明,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5)内容全面、翔实,活动内容和形式针对性强,服务时间在一周以上,服务对象评价高。

2、评选比例:按参评员工人数的1%评选。

3、奖励方式:奖金(100元)。

四、工作要求

1、本次评选工作应在全面总结2014—2015学年员工工作和对员工职业素养与职业发展测评的基础上进行。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员工民主推选。各辅导员要通过评选活动,把符合条件、在员工中有一定影响的员工推选出来,树先进,立典型,鼓励员工奋发向上。

3、规范评选程序,凡程序不当者,评选结果无效,浪费评选名额责任自负。

4、本次表彰奖项评选条件以上述评选标准为准。

5、各辅导员、各部门上报的员工信息应真实无误,如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评定条件等问题者,将取消评定资格,并收回证书及奖品、奖金。对弄虚作假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各辅导员、各部门需在12月4日前将推荐员工信息上报到系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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